为深贯彻入落实市纪委关于开展“小金库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,1月16日下午,上乐村镇召开了“小金库”专项治理工作会议,会议由纪检书记李铭志同志主持,全体机关干部参加会议。
会上,李铭志同志传达了《新乡市组织开展“小金库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》,并就做好该项工作提出四项措施:
一是强化组织领导。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、分管领导为副组长、相关职能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“小金库”专项检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,镇财政所负责组织、协调、专项治理工作,并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,详细规定了治理范围、内容、方法等。
二是明确治理范围及重点。针对“小金库”专项治理的重要部位和重点内容以及其主要表现形式,在自查自纠阶段看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,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及其形成的资产,通过对各部门的收支往来账簿、收费票据等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。
三是扎实开展专项检查。与上级部门及镇级部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成员加强协调配合,随时交流有关情况,有目的的开展工作,切实做到统筹兼顾、整体推进、标本兼治。同时要求做到“三个严禁”:即严禁转移资金、突击花钱;严禁隐瞒银行账户;严禁到金融机构为本单位私设银行账户。对在检查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、压案不报、拒不纠正、销毁证据、或在重点检查中发现“小金库”数额巨大、情节严重的,要严肃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,决不姑息迁就。
四是强化责任追究。坚持“自查从宽,被查从严,严肃纪律,区别对待”的原则,明确规定:凡自查自纠的问题实施从轻、减轻或免予处理、处罚;被查出来的“小金库”,根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,实施追究责任。建立举报登记和督查制度,设立举报电话、举报信箱、并由专人负责,做到件件有交代、事事有着落,确保我镇治理工作取得实效。
最后,李铭志同志强调指出,要切实认识“小金库”的危害性和治理“小金库”工作的重要性,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,健全各项规章制度,确保治理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。